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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公安局召开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07-10 15:36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9 次
发布会现场 多家媒体出席发布会 澧县公安局政委文国平主持发布会 纪委书记向延贵答记者问 常德日报记者进行采访 3月12日下午,澧县公安局在局办会议室召开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县电视台、电台、县政府网站、常德日报等媒体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县公安局政委文国平

发布会现场

多家媒体出席发布会

澧县公安局政委文国平主持发布会

纪委书记向延贵答记者问

常德日报记者进行采访

3月12日下午,澧县公安局在局办会议室召开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县电视台、电台、县政府网站、常德日报等媒体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县公安局政委文国平主持,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向延贵就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答记者问,政工室主任曹龙及其它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以下为本次答记者问部分内容:

一、县公安局为什么要开展这次活动?    

答:县公安局部署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坚持民意导向不动摇,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的重要举措,是内铲疾弊、外赢民意的重大举措,旨在整肃警风警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升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我们将以最大的决心,花最大力气,用最严厉的措施,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希望,通过严肃查处少数民警及其亲属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提供保护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纯洁公安队伍,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二、请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集中整治民警及其亲属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的行为,包括民警直接经营,或以他人名义经营、以投资入股、入干股等形式间接经营的行为,以及民警家属、亲属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和涉嫌黄赌毒活动的休闲场所的行为。    

二是集中整治公安民警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提供保护的行为。包括民警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提供保护,通风报信,包庇袒护、说情开脱等行为。    

三是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对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查处失职失责行为。辖区内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现象泛滥,或群众举报后不查处,查处不到位的,即是失职失责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辖区派出所所长和直接责任民警严肃查处。    

三、请问,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县公安局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主要措施有四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以局长黄淳为总指挥、政委文国平、纪委书记向廷贵为副总指挥,各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刑侦、治安、禁毒、网监、政工、办公、警务保障等职能部门均有明确分工,并抽调了专门民警组成督察组,负责对活动的督导查处。    

二是开展好自纠自查。每名民警都要签订不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承诺书,凡以前有过经营的,必须在4月15日前彻底退出。     

三是深入摸底排查。警务督察组将逐警种、逐民警进行全面排查,并深入到群众中,深入到娱乐休闲场所中进行暗访调查,看民警及其亲属是否有参与经营的行为。    

四是严肃查处。我们欢迎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监督,24小时接受举报线索,对反映的问题将会及时查处,对黄赌毒现象严重的休闲场所,必要时,我们会采取异地用警的方式,坚决予以取缔。    

四、请问,群众举报有哪些途经?    

答:一是可以直接拨打110反映;二是可以拨打手机13707427556、18975602758;三是可以来信反映;四是可以登录澧县公安局网站,向局长信箱发电子邮件。    

五、请问,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违纪民警,你们将如何处理?    

答:为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局出台了五项追责措施:

(1)公安民警在4月1 5日前退出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且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作为,主动向局纪委说清问题的,一律免予责任追究;不主动说清问题的,一经查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公安民警在4月1 5目前退出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但以往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只要主动向所在公安局纪委说清问题的,一律减轻、从轻处理;不主动说清问题的,根据违法违纪事实严肃处理。

(3)公安民警顶风违纪,继续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或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提供保护,接受娱乐休闲场所当事人钱物的,一律从重处理,领导干部一律免职;情节严重的,清除出公安队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公安民警亲属4月16日以后仍然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和涉嫌黄赌毒活动的休闭场所的,对该公安民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因失职失责导致辖区黄赌毒现象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煦《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格对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问责。  

六、公安部“五条禁令”是从严治警的重大举措,请问你们是如何贯彻执行的?    

答:在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的问题上,我们一直是高度重视的,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坚决执行。

一是加强教育,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后,全国有3000多人因违反禁令被作出开除,辞退或纪律处分。我们时常以此为例,加强民警的警示教育,提高民警执行禁令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督察。一方面公安部、省厅、市局公安机关会不定期的开展督察暗访;另一方面,我们更是加强自我的督察,始终保持了高密度,不间断的督察活动,筑牢了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的思想防线。

三是严格追责。我们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五条禁令”的处理办法追责的。该辞退的,一律辞退;该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有职务的民警一律免职,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违纪民警所在单位直接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希望新闻媒体朋友和广大群众对全县公安民警进行监督举报,帮助我们管理好这支公安队伍。

编辑:郑小军

审签:叶紫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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